20130422郝授意護航弊案 官員郝大膽 會勘落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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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0422童仲彥-郝授意護航弊案 官員郝大膽 會勘落跑-工務部門質詢-自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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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4.22童仲彥-郝授意護航弊案 官員郝大膽 會勘落跑-工務部門質詢

 

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新聞稿

時間:2013/4/22 18:00

郝授意護航弊案 官員郝大膽 會勘落跑

郝授意「抵制」議員 府會聯絡員苦不堪言 童仲彥:郝公然違憲!

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於工務部門質詢時指出,郝龍斌為了競逐2016總統大位,不只好大喜功,官員紛紛倦勤、想辭職;郝更為了坦護弊案,公然違憲,限縮議員會勘職權。童仲彥於4月19日、22日及3月間所辦理的會勘,均經議會電子公文程序提前告知,但相關工務部門官員均無故缺席。近日多名府會聯絡員私下抱怨,大老闆下令不配合,他們又不能得罪議員,當「夾心餅」真的苦不堪言。

郝「好大喜功、護航弊案」,童仲彥說,世大運選手村內政部營建署140多億經費沒著落,今年4月鐵定無法動工,2016年底要完工一定跳票。新工處長陳得意甚至傳出倦勤,連郝市長主持的會議都不去,「不想幹了!」。

童仲彥說,郝龍斌不只讓市府官員幹不下去,更陷基層公務員於不義,要求身兼府會總聯絡員的副市長陳雄文對議員的會勘、資料調閱職權層層把關,甚至要求抵制特定議員的會勘及記者會,只要出席者就記過處份。以22日十點納美社區都更案為例,被民眾指稱涉弊的建築經理公司總經理陳美珍,同時也擔任北市府都更審議委員七年,被質疑利益輸送、知法犯法。自由時報於22日刊登「機房變廚房」都更弊案,市府相關單位早在五天前就接獲議會會勘通知,還是連假都沒請,不願派員參加。

聯合報3月24日報,因童仲彥緊急會勘踢爆關中按摩案,市府正研擬限縮議員會勘權限,要求未來議員辦理會勘須於三天前發函告知,並提供明確地點、事由。童仲彥表示:「郝此舉違憲、反民主,更違反地方自治條例,辦法還沒過,郝龍斌就指示拒絕議員會勘,讓官員陷於凟職危機。」工務部門質詢進行到一半,童仲彥請主席葉林傳凍結質詢時間,要求官員在議場上向郝的黑手說不,如果官員沒勇氣,那「大家就不要下班了!」

律師張祐豪表示,台北市政府研擬「童仲彥條款」,以下達行政命令之方式,拒絕市議員之請求,已牴觸憲法及法律之規定,侵害市議員依法監督施政之職權,顯有違反憲法優位性及法律保留、依法行政等缺失,監察院應按其職權,立即調查違法失職之處。郝市府亦應懸崖勒馬,撤銷其違法作為,以符民主國家之監督制衡制度。

 

附註:

關於郝龍斌所研擬之「童仲彥條款」乙事,張祐豪律師意見如下:

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8號解釋:「基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則,地方行政與地方立法機關並有權責制衡之關係。」,再按憲法第十一章第112條以下關於地方自治之規定以及地方制度法第四節第33條有關地方立法機關之規定,基於民主政治之議會代議制度及責任政治原則,市議會議員本有監督市政府施政之權;市議員為維護民眾之利益,發現有不法之處,請求市政府單位配合現場查核,市政府及其所轄屬之單位依法應有配合之義務。

今台北市政府以下達行政命令之方式,拒絕市議員之請求,已牴觸上開憲法及法律之規定,侵害市議員依法監督施政之職權,顯有違反憲法優位性及法律保留、依法行政等缺失,監察院應按其職權,立即調查違法失職之處,郝市府亦應懸崖勒馬,撤銷其違法作為,以符民主國家之監督制衡制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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